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1日,受水利部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在贵州省遵义市主持召开了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贵州省水利厅,毕节市水保办、遵义市水务局,金沙县水保办、大方县水保办、金海湖新区农委、遵义县水务局,建设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单位北京北林丽景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会议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同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遗留问题,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工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和遵义市境内,线路全长17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桥梁70座,涵洞299道,隧道18座,立交47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4处,收费站10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站2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工程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完工试运行。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孙宇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会议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同时,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遗留问题,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工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和遵义市境内,线路全长17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桥梁70座,涵洞299道,隧道18座,立交47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4处,收费站10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站2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工程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完工试运行。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