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完成山西省淤地坝安全运用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77号)要求和安排,2016年5月16日至21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副局长谢军带领建管处有关人员,对山西省淤地坝安全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山西省水利厅水保局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陪同参加了检查。
期间,检查组抽查了山西省临汾地区吉县、乡宁县和忻州地区偏关县、河曲县等淤地坝建设重点县的16座骨干工程,对各县淤地坝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预案制定审批情况、淤地坝管护维修经费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情况、防汛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情况、以及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开展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题宣传和管护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了解了山西省2016年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计划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查阅了有关市县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公示、淤地坝安全运用自查情况表、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骨干坝防汛预案等文件资料,与省、市主管部门和淤地坝建设重点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听取了各级管理部门的建议,对下一步防汛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检查组对山西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淤地坝汛前自查工作和度汛安全准备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防汛责任主体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真正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落实淤地坝管护人员的管理和防汛责任,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做好淤地坝防汛预案,明确防抢撤方案、增加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下游有村庄、厂矿、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在汛期要加强检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和管护人员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落实防汛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蒋钢供稿
期间,检查组抽查了山西省临汾地区吉县、乡宁县和忻州地区偏关县、河曲县等淤地坝建设重点县的16座骨干工程,对各县淤地坝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预案制定审批情况、淤地坝管护维修经费纳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情况、防汛值班安排和信息报送情况、以及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开展淤地坝安全生产专题宣传和管护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了解了山西省2016年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计划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查阅了有关市县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公示、淤地坝安全运用自查情况表、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骨干坝防汛预案等文件资料,与省、市主管部门和淤地坝建设重点县区水利水保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听取了各级管理部门的建议,对下一步防汛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
检查组对山西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情况、淤地坝汛前自查工作和度汛安全准备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防汛责任主体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真正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落实淤地坝管护人员的管理和防汛责任,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做好淤地坝防汛预案,明确防抢撤方案、增加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下游有村庄、厂矿、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淤地坝在汛期要加强检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和管护人员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落实防汛人员、物资和设备,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蒋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