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一周年宣传活动拉开序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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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好有限的水土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伴随着优美的音乐,5月12日至31日,103.9交通广播台在6:55播出的“新闻早报”和19:25播出的“新闻晚知道”将播放水土保持公益广告。《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一周年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条例》于2015年5月29日经北京市人代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目前,已接近一年时间。一年来,为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组织召开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林克庆副市长参加了会议,制定了《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并向全市水务系统印发。为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力度,以《条例》通过市人大审议一周年为契机,市水保总站将通过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北京日报等媒体,及水土保持进各区党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水土资源意识。
北京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欧阳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