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要闻

珠江委对广西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总体部署和珠江委《2016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4月18日至21日,珠江委联合广西水利厅,在有关市、县水利部门配合下,对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二期工程,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桂林至三江段、广西柳江防洪控制性工程落久水利枢纽工程等4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按照《水利部流域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验收和自查初验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4个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按进度实施,防治成效较好。部分项目存在 “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对检查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针对今年汛期珠江流域频繁出现的强降雨,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取、弃土(渣)场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监测,避免发生水土流失,确保安全。
    珠委水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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