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全面启动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保护水土资源,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珠江水利委员会根据《水土保持法》赋予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全面启动珠江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通过对流域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历年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珠江委制定了2016年监督检查方案,并于3月中旬以《2016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珠水水保函〔2016〕104号)下发各省水利(务)厅。预计,今年需对130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由珠江委牵头对在建项目中的27项开展现场跟踪检查,76项进行发文检查,委托流域省、自治区水利(务)厅检查27项。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
目前,已分批完成对广东粤东地区、广西部分项目6个项目在汛期初始阶段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他省的检查也将按工作安排继续跟进。
珠江委 傅敬社
通过对流域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结合历年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珠江委制定了2016年监督检查方案,并于3月中旬以《2016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珠水水保函〔2016〕104号)下发各省水利(务)厅。预计,今年需对130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其中由珠江委牵头对在建项目中的27项开展现场跟踪检查,76项进行发文检查,委托流域省、自治区水利(务)厅检查27项。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任务。
目前,已分批完成对广东粤东地区、广西部分项目6个项目在汛期初始阶段前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他省的检查也将按工作安排继续跟进。
珠江委 傅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