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十二五”结构调整稀土钢总体发展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12月4日至5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主持开展了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结构调整稀土钢总体发展规划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包头市水务局,建设单位,评估单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及现场核查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结构调整稀土钢总体发展规划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建设规模为年产商品钢材532万吨、钢坯(锭)588万吨、生铁720万吨、一次材55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办公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厂外道路、厂外排水管线、制氧站、老厂铁渣场治理区等。工程于2011年9月开工,2013年10月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389.67亿元(未决算)。其中水土保持投资4541.79万元(未决算)。
黄委水保局 供稿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及现场核查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大家一致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结构调整稀土钢总体发展规划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建设规模为年产商品钢材532万吨、钢坯(锭)588万吨、生铁720万吨、一次材550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办公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厂外道路、厂外排水管线、制氧站、老厂铁渣场治理区等。工程于2011年9月开工,2013年10月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389.67亿元(未决算)。其中水土保持投资4541.79万元(未决算)。
黄委水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