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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圆满完成2015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2015年珠江委切实履行流域管理职责,加强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共开展了92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中现场检查32个,发文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自查自检并报送材料的项目60个,同时对25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工作,所有项目均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配合,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通过与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生产建设单位密切联系等多种途径,及时统计、更新了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的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及时了解流域内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动态。二是精心组织,现场检查项目重点突出。联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通部门等单位,重点对三类项目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对于新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通过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向建设单位宣传水土保持工作有关要求,提高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对于以往检查过、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且危害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回访;对于已完工但未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工作。三是反应迅速,及时督查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监测单位定期报告反映的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珠江委及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要求,珠江委已将珠江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收集、整理完毕,并于日前在珠江水利网(http://www.pearlwater.gov.cn/zwgk/ggl/zjwsbys2015.html)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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