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7、213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都江堰至映秀段)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1月15日,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主持召开了国道317、213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都江堰至映秀段)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四川省水利厅、成都市水务局、都江堰市水务局、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建设单位,评估单位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会议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国道317、213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都江堰至映秀段)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都江堰市和汶川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桥涵、隧道、互通立交、附属工程等。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2009年5月试运行。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防洪排导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和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郭杰供稿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会议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国道317、213线都江堰至汶川公路(都江堰至映秀段)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都江堰市和汶川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桥涵、隧道、互通立交、附属工程等。工程于2004年12月开工,2009年5月试运行。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防洪排导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和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郭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