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表决通过《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实施〈土保持法〉办法》(修订)。
该办法认真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国水土保持2015—2020发展规划》,体现了地方性法规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对生产建设项目编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分类作了具体规定。
该办法的施行将有力促进湖北水土保持工作思路的深刻转变和湖北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湖北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湖北省水利厅水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