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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完成贵州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82号)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15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水保生态〔2015〕4号)要求,2015年10月27日至31日,珠江委组成督查组对贵州省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和2016年项目前期储备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在全面了解贵州省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对普定、都匀、遵义、钟山等4个县(市、区)重点工程进行了现场督查。抽查的4个县(市、区)分别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三大类工程。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对项目实施较为重视,各项目县(市、区)2015年工程均已开工,正在实施。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省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工程资金支付进度较慢、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完成进度较慢、建设管理欠规范等问题。督查组与贵州省水利厅以及有关市(州)水利局,抽查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珠委水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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