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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大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调研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根据2015年立法计划,于2015年10月27日、28日,就《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邓本太为组长,省人大农牧委员会,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局,海南州人大、政府、水利局,海东市人大、政府、水利局及相关县有关部门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对贵德县北山水土流失现状、成因以及预防、治理措施进行了深入了解;察看了民和县城周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项目区人为水土流失状况的治理情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调研组对贵德县、民和县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对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条例中的封育保护范围,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范围,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公告情况;已开垦陡坡地退耕还林还草情况,近年来是否还存在新开垦陡坡地的情况进行了现场交流。
    调研组调研后将进一步修改完善《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使之更加符合青海省实际,为全省的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处  杨晓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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