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对北京市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海河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安排,11月2日至3日,海委会同北京市水务局、大兴区水务局及丰台区水务局组成督查组,对北京新机场、北京新机场配套空管工程、北京新机场项目供油工程(场内及汽车加油站部分)及改建铁路丰台西编组站扩能改造工程等4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期间,督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设计变更报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步,海委将以正式文件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将对建设单位落实督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规要求和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
期间,督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设计变更报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步,海委将以正式文件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将对建设单位落实督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规要求和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