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农委调研泸州市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27日至29日,四川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李清禾、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一行调研泸州市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泸州市人大、市政府、市水务局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现场检查了泸县立石镇坡耕地边片治理现场,对泸渝高速城南连接线项目、张坝水土流治理及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纳溪区清溪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纳溪区酒镇酒庄水土保工程建设进行了现场查看。
调研组对水土保持工程现场检查和调研结束后,听取了泸州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李清禾和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对泸州市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高度评价。
李清禾主任委员对泸州市下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要面向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地方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确定的任务按年度纳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同时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施“水土流失责任终身追究制”,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不断强化政府的水土保持责任。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充分保障经费,配齐配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和监督管理队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泸州市人大副主任王波表示,泸州市人大、市政府和水土保持委员会单位,将严格按照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泸州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扎实推进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供稿 陈尚书核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