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对天津市、山西省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督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海河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安排,10月12日至20日,海委会同天津市、山西省各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朔州市平鲁区天瑞风电有限公司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天津港一华北石化原油管道工程、五台山/定襄机场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等10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本次督查共包括4个风电项目、3个铁路项目、1个矿产项目、1个石油天然气项目、1个机场项目。期间,督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设计变更报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步,海委将以正式文件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将对建设单位落实督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规要求和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
本次督查共包括4个风电项目、3个铁路项目、1个矿产项目、1个石油天然气项目、1个机场项目。期间,督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设计变更报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准备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
下一步,海委将以正式文件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将对建设单位落实督查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促进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规要求和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