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局组织开展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题会议检查暨培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以及《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太湖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2015年9月12-13日、19-21日,太湖局组织对流域片24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题会议检查,并开展水土保持业务培训。会议听取了各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工作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了整改要求。
本次检查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涉及核电、火电、抽水蓄能、水利工程、特高压输变电工程、石化、港口码头、石油储备基地、高速公路等行业,总投资约2200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约12亿元。目前,大部分项目进入水土保持设施评估验收前期准备工作阶段,部分项目进入全面开工建设阶段。检查与培训期间,太湖局、有关省水利厅水土保持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逐个项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投资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报备(批)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水土保持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组织与技术交底情况、各项监测内容开展情况和监测点布设、监测频次、监测建议及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查阅了有关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水土保持相关管理制度、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季报、监测原始记录和水土保持监理规划、监理季(月)报、监理原始记录等资料,并针对各项目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与要求,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协调解决事项提出明确指导意见。随后,太湖局向参会人员培训了《水土保持法》《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要点(试行)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等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和规定。
本次检查与培训是太湖局年初既定的贯彻水利部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内容之一,为实现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覆盖监督检查奠定了基础。会前,太湖局精心准备,将水土保持培训与专题会议检查有机结合,并根据《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细化、明确了各单位汇报内容和应提供的备查资料。会后,太湖局将印发监督检查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浙江、福建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项目负责人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与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70余人参加了检查与培训。
太湖局水土保持处 臧贵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