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两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9月7日-12日,水利部分别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喀什市组织召开了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和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由黄河水利委员会主持。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内业档案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监理和监测单位的情况说明。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实施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经质询和讨论,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境内,工程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主体工程完工。工程实际总投资22.40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6776.92万元。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工程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投产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32.35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1001.84万元。
工程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测、监理、评估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黄委水保局 牛志鹏供稿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内业档案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监理和监测单位的情况说明。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实施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经质询和讨论,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新建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站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境内,工程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主体工程完工。工程实际总投资22.40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6776.92万元。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工程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投产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32.35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投资1001.84万元。
工程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测、监理、评估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黄委水保局 牛志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