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内蒙古自治区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黄河流域(片)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控制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按照黄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8月5日—13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及项目所在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等13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查看了现场,查阅了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汇报,并与其进行了座谈,督查组认为大部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责任明确,能够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但仍存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相对滞后,临时措施不到位,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建设单位应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完成各项防治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建设单位表示将高度重视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履行水土保持义务。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边峰供稿
督查组查看了现场,查阅了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的汇报,并与其进行了座谈,督查组认为大部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责任明确,能够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但仍存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相对滞后,临时措施不到位,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建设单位应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完成各项防治措施,减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建设单位表示将高度重视督查组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履行水土保持义务。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边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