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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召开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7日,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在成都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交流了征收工作经验,讨论了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上,就2015年上半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进行了通报。截至2015年7月底,全省有16个市(州)本级和119个县级开征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全省共征收到位水土保持补偿费14450万元,其中:省级直接征收到位7450万元,占全省征收到位总量51.5%,市(州)级征收到位2400万元,占全省征收到位总量16.6%,县级征收到位4600万元,占全省征收到位总量31.9%。成都市、乐山市、攀枝花市、南充市、凉山州和都江堰市、简阳市、中江县、渠县、木里县就2015年上半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进行了交流了经验,并讨论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会上,针对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五个要求: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尽快开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对未开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市(州)、县(市、区),要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加强与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务必在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此项工作将作为2016年水土保持项目安排支持的重要依据。对2015年12月底还未开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县(市、区),2016年将不予安排或调减水土保持项目资金。二是全面摸清家底,确保补偿费及时征收和足额到位。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及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部、省、市(州)、县各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状态、补偿费缴纳等情况,建立台账。三是积极探索总结,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委托征收工作。各有关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大胆工作,做好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及经验总结。四是加强机构建设,切实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各地要借今年水利部开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的东风,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充实水土保持执法力量,加强水土保持法宣传,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力度。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行为的,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五是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从2016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将不再纳入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一般预算管理。因此,各地一定要科学测算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数额,为财政预算科学提供依据。财政预算的工作内容必须是川财综[2014]6号文规定的内容,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专款专用。会议还就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监督能力县建设、水土保持法宣传等相关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对各地的水土保持收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一定要尽快对境内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状态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家底,建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台账;二是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特别是矿产资源开采期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同矿种的开采量如何计征的问题,各地一定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三是要提高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预算水平,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专款专用。四是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各市(州)水务局水保办(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负责人,都江堰市、简阳市、中江县、渠县、木里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彭积婧供稿  陈尚书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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