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内蒙古、青海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总体部署,根据《黄委关于下达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2015年度检查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水保[2015]115号)具体安排,2015年7月,黄委分别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青海省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内蒙古新建铁路呼和浩特至张家口(内蒙古段)等9个项目、青海新建铁路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等4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与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建设、监测、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与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以及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黄委将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
项目检查过程中,黄委还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要点(试行)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15]72号)要求,对承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有关单位进行了检查,并按要求填写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表》。
项目沿线所涉及市、县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参加了检查。
黄委水保局 牛志鹏供稿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与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建设、监测、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与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以及地方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一步,黄委将尽快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
项目检查过程中,黄委还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要点(试行)的通知》(水保监便字[2015]72号)要求,对承担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有关单位进行了检查,并按要求填写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表》。
项目沿线所涉及市、县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参加了检查。
黄委水保局 牛志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