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对广东省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总体部署和珠江委201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继贵州、广西、海南三省(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年度监督检查后,7月27日至31日,珠江委由陈洁钊副主任带队,联合广东省水利厅,在有关市、县水利部门配合下,对广东省粤东(北)地区的宁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汕昆高速公路龙川至怀集段工程、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粤境连平至从化段、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等5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珠江委水政监察总队派员参加了部分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查看工程建设现场,查阅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与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以及地方水利水保部门反映的水土流失及涉水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5个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各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认识有较大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也在逐步规范,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能按施工进度进行实施,防治成效较好。但部分项目也存在落实“三同时制度”不到位,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进度相比较为滞后;弃土(渣)以及临时堆土未按批复方案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以及对地方水利水保部门反映问题整改落实不及时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规范涉水设施的施工管理,抓紧开展涉河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对检查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对即将投产运营项目要提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