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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陕西境汉中至略阳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7月22-23日,水利部在陕西省汉中市组织召开了国家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持,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汉中市、城固县、南郑县、汉台区、勉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略阳县水利局,建设单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汉中西管理处),评估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以及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并召开了预备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主体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的补充说明。会议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设计,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水利部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防治一级标准,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国家高速公路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陕西境汉中至略阳(陕甘界)公路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境内,起自汉中市城固县谢家营,止于略阳县大石碑,线路全长151.043公里。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附属工程等。工程于2009年9月开工,2013年11月完工。工程总投资151.04亿元。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实施了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防洪排导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植被建设工程和临时防护等措施,完成水土保持投资26233.57万元。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 胡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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