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按信息化监管要求开展甘肃、青海部管项目水土保持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8-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土保持法》、《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水利部要求, 7月29日-8月15日,黄委水保局牵头,分别组织甘肃、青海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及项目涉及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甘肃和青海境内共9个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项目包括新建铁路银川至西安线、准东-华东(皖南)±11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银川至昆明国家高速公路(G85)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段工程、新建铁路宝鸡至兰州客运专线、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工程、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工程、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工程、青海祁连民用机场项目、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工程等。大多数为线性工程,线路长,涉及市县多,扰动面广,弃土弃渣量大,水土流失防治任务相对较重。
为了提高监督实效,本次检查按照水利部信息化监管新要求,采用无人机和遥感影像,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精细化检查,实施严格监管。现场无人机抽查各项目弃渣(土)场、取土场共39处,同时对施工道路以及扰动面较大的施工现场进行了抽查。在此基础上,结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对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
检查组针对各项目具体情况,要求各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水土保持义务,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存在风险渣场、高陡边坡、堵塞沟道等严重水土流失隐患的项目,要抓紧进行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同时,黄委要求工程沿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实施最严格水土保持管控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责,强化监管,积极服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落实,及时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黄委水保局监督处 张海强 拟稿 朱小勇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