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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对广西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8-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珠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履行好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2018年8月20日至23日,珠江委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在相关市县水利部门配合下,对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广西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新建铁路贵阳至南宁客运专线3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后续设计、表土剥离保存利用、取(弃)土场选址和防护、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建设单位实施了水土保持措施,部分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但仍存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不到位、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水土保持补偿费尚未缴纳、取(弃)土场防护不到位、取(弃)土场选址存在变更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等问题。检查组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情况及时履行变更手续,按工程进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下一步我委将对督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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