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部署珠江流域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9-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函〔2018〕17号)要求,珠江委负责对云南、广西、贵州、广东、海南5省(自治区)中央资金安排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不听取省、市、县级水利水保部门汇报,直接查看项目现场,查阅相关资料。重点对云南、广西、贵州、广东、海南5省(自治区)各抽查项目县(市、区)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计划管理、建设管理、工程进展等情况, 2017年度督查项目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坡耕地治理工程专项稽察问题整改情况等三个方面的工作进行督查。珠江委将首次采用无人机对措施图斑现状措施设计内容与规模进行复核。
珠江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人员组成,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本次督查工作拟分5组进行,从10月8日开始,预计在10月底将全部完成5省(自治区)的督查工作,形成督查报告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珠江委水保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