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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开展地铁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2-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效能,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责任。日前,天津市水务局组织开展对天津市地铁4号线、10号线一期、1号线东延至国家会展中心等地铁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采取座谈的方式,请项目建设单位到市水务局,就项目建设中有关水土保持事宜进行交流。东丽区、北辰区水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及施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单位的汇报,并与建设单位就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整改要求,还就下一阶段如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会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一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二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管控人为水土流失;三要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验收工作;四要落实监理、监测单位等技术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开展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建设项目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和督促建设项目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五要涉及方案变更的,及时履行水土保持变更审批手续。
      (天津市水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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