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全面完成2018年度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2-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8年,海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完成了海河流域63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连续三年实现了部批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
为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海委按照“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全程管控、跟踪落实”的工作思路,在年初制定了督查计划,明确了督查的对象、形式、内容及进度安排,根据项目主体进度、属性特点、水土保持工作存在问题及历年督查情况,确定项目的督查形式,有效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及操作性。
海委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要求,利用遥感和无人机低空航测技术,联合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41个重点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其中,对36个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全面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重点防治区域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针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存在问题出具监督检查意见36份,对陕京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等5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出具核查意见5份;推行集中约谈检查方式,集中约谈18个项目的建设法人单位,以查代训,搭建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经验交流平台,通过逐个汇报、分别点评的方式,针对每个项目指出其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置措施,出具监督检查意见18份;按照《海河流域新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对4个新批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告知。
海委进一步强化了督查意见跟踪检查组织工作,明确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责任单位、跟踪督查责任单位和跟踪检查情况报送时限。截至目前,已收到建设单位反馈的督查意见整改落实文件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的跟踪检查文件共40余份,确保了各项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与此同时,海委注重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效能,推行监测成果无纸化上报,严格把关监测成果质量;利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项目梳理、资料查询、督查数据录入及整理等工作,有效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工作效率。
下一步,海委将进一步做好督查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编制年度海河流域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并向社会公告,持续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为海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海河水利委员会 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