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数省份出台省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1-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8年8月,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通知印发以来,各地积极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截至2018年12月底,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省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其中四川、新疆、贵州、福建、天津、浙江、宁夏、江苏、广西、江西10个省份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山东、河南2个省经省政府同意,由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河北、湖北2个省经省政府同意,以水利厅名义印发。
此外,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即将出台。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湖南、重庆、陕西、甘肃7个省份水利厅(局)完成办法起草并报省政府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