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对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水土保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4-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强化在建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2019年4月18日、22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联合西宁市、湟中县水土保持监督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引大济湟西干渠工程黄河水利委员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该工程位于湟水流域西岸,覆盖大通县和湟中县部分地区,以供水和灌溉为主,设计灌溉面积30.05万亩,为Ш等中型工程。主要建设各级渠道444.04公里及田间工程等。工程总投资46.79亿元,总工期60个月,工程已于2017年5月8日开工建设。 2018年9月6日,黄委会检查组对该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为全面落实黄委会检查组提出的各项问题整改要求,联合检查组深入施工现场,重点对存在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滞后、弃渣场未履行变更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就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一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开挖堆弃;二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抓紧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完善拦挡、排水等措施;三要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有效的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和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许绍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