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任务书》通过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4-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近日,青海省水利厅在西宁主持召开了《青海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规划任务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草原局、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厅建管处等单位的代表。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专家和代表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任务书》。
会议指出,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和黑河的发源地,被誉为“江河之源”“中华水塔”,是全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区,同时也是西部民族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传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已无法较好地满足群众对优良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传统小流域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一江清水向东流”重大要求的具体做法,是水土流失防治理念上的一次飞跃,是水土流失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利用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生态保护优先,推动“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具体措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有效解决青海省水环境问题,加强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洪涝灾害,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全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虽已试点性开展,但与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总要求相对照,还存在较大短板,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统筹规划,切实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十分必要。
与此同时,在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编制依据、工作范围、主要任务的基础上,《规划任务书》确定了规划总体目标、规划水平年(2018)和规划期(2018—2030)、技术路线、组织形式、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此次,该《规划任务书》的审查通过,标志着青海省已全面启动并进入《青海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编制阶段,开启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展新阶段,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有了更强的生态基础。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工程规划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