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督促做好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5-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利部强监管要求,2019年5月16日,黄委在郑州召集有关部管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20多人,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此次涉及的生产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均已接近尾声,按照《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有关规定,在投产使用前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利部报备。
各建设单位简要介绍了各有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展、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安排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黄委水保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有关监督人员,结合以往黄委检查提出的检查意见和最新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就各项目应重点解决和关注的问题,与建设单位逐一进行了交流。同时,相关监督人员结合实例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管理制度,帮助建设单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要求。
黄委水保局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和水土保持强监管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履责,加快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重点把握几个方面:一要加强排查,确保项目水土保持无重大缺陷,不存在违背水土保持法规制度和规定的问题;二要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措施数量和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和要求;三要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重大变更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履行好相关变更手续;四要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确保项目开工至通过验收前监测工作不中断,对监测工作滞后或中断超过三个月的,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做好补充监测;五要做好水土保持监理,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把好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关;六要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评价;七要加强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黄委水保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将积极为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服务,通过加强协调、专题讨论、网上咨询等方式,协助建设单位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切实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黄委水保局 韩嘉辉/拟稿 朱小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