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部署珠江流域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9-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2019〕8号)要求,珠江委负责对云南、广西、贵州、广东、海南5省(自治区)中央预算内投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督查。
珠江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及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工作人员组成,组织督查组人员参加了水保司举办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培训班,学习了《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为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本次督查工作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将通过“查、看、问、访、核”等方式全面查找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珠江委将采用无人机对措施图斑现状措施设计内容与规模进行复核。
本次督查工作拟分5组进行,从9月17日开始,预计在10月底将全部完成5省(自治区)的督查工作,形成督查报告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珠江委水保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