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监管督查 推动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落实落地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9-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认真落实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暗访督查,督导各地切实落实淤地坝主体责任和“三个责任人”责任,保障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研究制定淤地坝相关制度,建立淤地坝安全运用长效机制。受水利部委托,黄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从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主体责任、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安全运用应急管理、加强和规范工程日常管理、督查问责、除险加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监督检查内容,建立了淤地坝安全度汛问题分类分级标准和责任清单,强化了责任追究。上述两项制度已通过水利部文件印发有关省区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暗访督查工作,强化淤地坝安全度汛责任落实和安全运用管理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精心组织,全力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工作。淤地坝安全度汛暗访督查是水利部下达黄委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要求汛期开展4次,督查淤地坝不少于420座。黄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水土保持局精心组织,研究制定了《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重点、任务、方法和工作纪律,编印了《督查工作手册》,对参加督查工作人员集中培训。6~8月,先后组成28个督查组,水土保持局和上中游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分别带队,90余人次参加,督查人员顶烈日、战酷暑,冒风雨、踏泥泞,深入黄土高原千沟万壑,认真负责,踏实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了四批次,抽查了七省(区)22个市、67个县(旗、区)的451座淤地坝,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三个责任人”履职、应急管理、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1200多个。水利部水保司蒲朝勇司长,监督司和水保司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先后参加了对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的督查工作,对黄委各督查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不畏困难、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誉。
三、督导问题整改,保障淤地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向有关责任主体和县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了反馈,报水利部印发了“一省一单”整改意见,并责成各省(区)水利厅依据《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督检查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较重问题在4个以上、严重问题在3个以上的淤地坝直接责任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同时责成直接责任单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或通报批评。将淤地坝安全度汛压力传导给了各级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升了地方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各方的淤地坝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了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目前,陕西省及有关市县已落实淤地坝巡查管护费860多万元。宁夏、山西、青海、甘肃、河南、内蒙古等省(区)水利厅、有关市、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督促,现场督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防汛应急演练等进行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淤地坝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保障淤地坝工程的安全运用。
(黄委水土保持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