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从“火焰荒山”到“绿色新生”— 四分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根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0-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四周山岭尽是一片红色,闪耀着可怕的血光。树木,很少看到,偶然也杂生着几株马尾松或木荷,正像红滑的癞秃头上长着几根黑发,萎绝而凌乱。”
这段文字,是1941年福建省研究院工作人员对长汀县河田镇水土流失景象的描述。
福建长汀是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域之一。
据1985年遥感监测数据,长汀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46.2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1.5%。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山光岭秃,草木不存,夏天阳光直射下,地表温度可达70多摄氏度,被当地人喻为“火焰山”。
“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过去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劣、群众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
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水土流失问题十分突出。
70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治山治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水土流失防治步入快车道,取得了显著成就。
“70年,我国水土流失实现了面积由‘增’到‘减’、强度由‘高’到‘低’的历史性转变,1/4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根治。”水利部提供的资料显示。
据介绍,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54万个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人为新增水土流失面积22万平方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严格监管,19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约占70年总数的35%;减少人为新增水土流失面积9万平方公里,约占70年总数的40%。
与此同时,70年来,以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工程、植物、耕作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技术路线。
而长汀也由昔日的火焰荒山,变成了绿水青山。经过长期不懈地治理,长汀县的水土流失面积已经从146万亩减少到36万亩,减少了110万亩,水土流失面积占县域总面积的比例从31.5%下降到7.9%,降低了近24个百分点,林草植被覆盖率已达80%。
水利部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实施水土保持、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70年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1.5万平方公里。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1万平方公里,年均治理面积达5.7万平方公里,是十八大前年均治理面积的3.7倍。
(来源:人民政协报 2019—10—10期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