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扛起“源头责任”勇挑“干流重担”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2-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青海是黄河的源头区、干流区,全省境内黄河流域面积达15.23万平方公里,干流长度占黄河总长的31%,多年平均出境水量占黄河总流量的49.4%,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扎实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改造、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小流域354条,建成各类淤地坝677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17.46平方公里,有力地保障了黄河干流出省断面水质多年保持Ⅱ类,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效显著,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稳步提升。
但是,全省仍有6.0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青海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依旧是全省最为突出的生态问题之一,治理任务艰巨,治理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流域生态环境现状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质量的更高需求。
“黄河宁,天下平”,水土保持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主要内容和黄河治理的根本措施,是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下一步,全省将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一要建立更加高效的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工作新局面;二要推动《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规划的有效落实,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减少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三要在三江源、祁连山等生态功能区,创造出更多的生态产品;四要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保护优先、创造高品质生活中的特殊作用。通过多措并举,强化生态保护治理,奋力开创新时代黄河保护治理新局面,确保“黄河水塔”安澜稳固,努力在“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事业中贡献青海水保力量。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刘维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