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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完成2018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年度核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2-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根据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办法有关规定,海委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核查工作,并于日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是海河流域一项重要的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海委将该项目的核查作为水土保持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加强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的要求,本年度的核查采用文件核查方式进行。海委在前期制定核查方案基础上,印发年度核查通知,督促京津冀晋蒙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检查验收办法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省级复查复验工作,并上报工程建设情况总结。根据各地工程情况,海委于2019年10月至12月开展核查工作,将各地年度工程计划完成情况、省级复查复验情况等进行统一核查汇总,形成海委任务片年度工程核查报告上报水利部。
       截至11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度项目共计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673.7平方公里,占计划任务的92%;水源工程2941处,占计划任务的84%;节水灌溉工程2529处,占计划任务的81%,其中天津市、河北省已基本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各地共抽取了15个项目县开展了复查,经复查核实,各地项目建设均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账制,中央下达资金均已全部到位,工程相关技术档案较全面,管理基本规范,已完成的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近年来,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海委持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从2015年至今,海委共完成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现场核查92个项目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现场督查45个项目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核查2个项目县,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督导、暗访、专题调研、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水平和监督管理能力。
       下一步,海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要求,持续推进流域水土保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创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和方式,全面提升京津风沙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水平,努力构建海河流域水土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与民生福祉同步改善的良好局面。
       (海委水保处 韩雪成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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