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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完成《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编制规定》修订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4-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0年是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为做好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针对近年来淤地坝安全运用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黄委水保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对《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先后征求机关有关部门、委属有关单位和七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近日黄河防总办正式印发。
      2014年印发的《规定》,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汛期安全度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次修订,考虑到当前淤地坝防汛实际,进一步规范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防汛预案编制工作,强调了淤地坝发生险情撤离避险的重要性,明确了预案编制和审批主体,规定了防汛预案有效期,简化了防汛预案编制大纲内容,增强了防汛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黄委在汛期淤地坝“四不两直”暗访督查过程中,强化淤地坝防汛预案编制落实落地,做好淤地坝安全运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黄委水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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