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助力解决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争议 甘肃省水利厅积极贯彻“监管强手段”工作思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4-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甘肃省水利厅收到某建设单位关于补偿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文件,提出其承建的某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甘肃省2017年7月新颁布的征收标准重新核算。问题最大的焦点是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开工时间与工程沿线相关市、县水利水保部门掌握的开工时间不符。经领导批示,该问题转办至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进一步调查核实。为客观、准确判定项目开工时间,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积极与甘肃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接,提取了特定时段工程沿线卫星影像资料进行对比,准确“复原”工程真实开工时间,同时结合追溯媒体报道等方式,准确认定了实际开工时间,提出不符合新标准征收标准的调查意见,有效解决了该项目补偿费征收标准的争议。
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17年7月1日起,甘肃省严格落实国家降费减负政策,组织调整了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将标准下调了30%。按照相关规定,2017年7月1日前已经开工建设项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照原标准执行。
通过对该项目补偿费征收是否按新标准计征争议的解决,为甘肃省同类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为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征尽征、依法足额征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靳虎甲/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