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落实水利部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近日黄委印发了《黄委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机关有关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举全委之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黄委的主要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手册,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培训,协调督导各省(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流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研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平台并部署应用,通过平台对各省(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跟踪监管;三是组织开展部管项目清理排查、问题认定和集中整治工作;四是按要求做好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实施方案》对黄委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出了进一步细化,分动员培训、信息平台研发与应用、违法违规项目排查认定、部管项目现场核查及集中整治、省(区)专项整治情况督导抽查、“回头看”抽查、宣传引导等7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实施方案》明确了黄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方式和任务分工。本次黄委专项整治行动由委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委机关9个部门和委属6个单位共同参与、通力协作,分综合协调组、部管项目组、信息组、督导组和宣传组开展工作。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启动、协调指导、人员培训、督查督导等工作;部管项目组负责组织开展部管项目清理排查、问题认定、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培训,督促各省(区)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并对整治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等;督导组负责组织开展黄河流域9省(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情况的督导抽查;宣传组负责组织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实施方案》提出了黄委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2020年8月启动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人员培训,完成信息平台建设并初步建立项目清单。2020年9月,将项目清单分发至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对各项目建设状况核实,形成完整的项目清单。2020年11月底前,组织完成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项目的排查认定,形成问题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12月~2021年6月,组织开展各类项目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并根据情况分批分次开展9省(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抽查。2021年7~9月,按水利部要求组织做好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
(黄委水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