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 | 淮河水利委员会完成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现场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0-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土保持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2020〕1号)要求,淮河水利委员会抽调水土保持、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专家以及无人机操作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采取现场措施复核与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相结合方式,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同时对河南、安徽和山东三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青岛市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由于疫情原因,暂缓进行)。淮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顾洪参加了安徽省、河南省2020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运用查阅档案资料及信息系统、查看工程现场、无人机现场措施复核等工作手段,对随机抽取的3省6个项目县(市、区)2类10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了督查,包括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对2019年度督查发现问题改落实情况;2019、2020年度实施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逐项填写措施抽查复核记录表和现场工程督查记录表。现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与相关县级政府、水利(水务)等部门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县级座谈会结束后,督查组与相关省级水土保持部门进行了座谈,在了解相关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总体情况后,进行了意见反馈。
督查组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关责任,优化管理环节;二要利用好秋冬黄金施工季节,加快推进工程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程措施;三要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及新出台的监管规范性文件宣传学习力度,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土保持业务专项培训,提高基层人员工作能力;四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督查结束后,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将按照水保司要求,抓紧编制督查报告、“一省一单”整改意见及责任追究意见,按时报送水利部。
(水利部网站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