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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2020年回眸丨重大事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2-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水利部办公厅及时印发《关于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出台免于审批、“承诺后先行开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补办”等一系列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确保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等3000余个重点工程和应急项目复工复产和开工建设。

2.基本建成水土保持强监管制度体系

    水利部先后制定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优化开发区管理意见、加强监测、信用监管、问题认定及责任追究等5项制度,与去年出台的一系列制度相配套衔接,基本形成了包含15项制度的水土保持强监管制度体系,从“查、认、改、罚”各环节对生产建设项目“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管不好怎么办”作出了具体细化规定,为水土保持强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3.首次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全覆盖

    水利部组织完成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首次覆盖全国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经地方认真排查,共认定查处违法违规项目3.8万个。针对生产建设项目特点,29个省份同步加密开展一次遥感监管,确保及时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部省两级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常态化机制基本形成。

4.首次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8类主体25种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的情形。9月,重庆市水利局开出全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第一单。截至12月底,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将50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实施联合惩戒,针对生产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痛点”,形成了震慑。

5.首次实现水土保持履职督查全覆盖

    水利部组织对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督查,找出了4大类76个具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印发“一省一单”督促整改,并对4个省份进行了约谈。各省同步开展了对市县级履职情况的督查,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地方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强监管态势持续向好。

6.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全年落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资金69.8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4万平方公里,均创历史新高。水利部围绕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月一调度,俩月一通报,仨月一督导”积极督促项目实施。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程建设。截至12月底,中央投资完成率达到98%。

7.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

    经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各项任务,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区18个县累计安排中央资金5.4亿元,1:1撬动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投入;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38平方公里,较传统模式增加37%;试点县均取消了招投标程序,建设周期缩短3—4个月,建设成本降低约15%;项目区群众人均年收入提高1320元,带动4.7万名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8.实现淤地坝安全度汛

    黄土高原七省区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汛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5500多个,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近万人次。汛期对484座淤地坝进行现场暗访督查,对451个防汛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印发“一省一单”督促限期整改;加强暴雨洪水预警,发布预警信息2081坝次。在黄河中游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一倍以上的情况下,全年未发生垮坝和人员伤亡情况,黄土高原5.8万余座淤地坝全面实现安全度汛。

9.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

    连续第三年组织实施国土面积全覆盖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面掌握并及时发布2019年度全国、重点关注区域和大江大河流域水土流失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围绕重点区域开展监测成果深度分析挖掘,为重大规划编制、考核评估和管理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强化2020年度动态监测遥感影像源“双保障”,当年影像使用率达到100%,影像精度和质量大幅提升。进一步拓展监测成果分析评价内容和深度,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等宏观决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10.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年度实施情况评估

    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对各省级人民政府2019年度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并首次以“一省一单”函告省级人民政府,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落实。各地积极推进省级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设,29个省份出台了省级政府对市县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办法,19个省份开展了考核工作。

11.提出水土保持率概念及目标

    为进一步找准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定位,提出适宜系统治理的水土保持目标与标准,水利部组织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研究提出了水土保持率概念内涵、确定方法及2050年远期目标。水土保持率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

12.启动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纳入国家表彰办全国创建示范活动目录。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启动示范创建活动。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打造一批高标准的水土保持示范样板,为加快推进全国生态保护修复和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要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三类。

13.圆满完成水土保持扶贫任务

    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支持力度,92%的中央资金安排到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省级分解落实到贫困县的投资较2019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创新方式,全面完成城口县对口帮扶三年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对口帮扶成员单位全年投入帮扶资金241.77万元,帮助引进帮扶资金5039万元,培训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523人次,购买和帮助销售农产品250多万元,为100名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14.召开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

    4月8日,水利部召开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陆桂华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汪安南总规划师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山东省泰安市、江西省赣州市、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政府和河北省、四川省、福建省水利厅作了交流发言。审计署农业水利审计局、水利部有关司局及在京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水土保持部门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15.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座谈会

    9月24日,水利部在西安市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水土保持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听取意见建议、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水土保持强监管重点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沙棘开发管理中心,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土保持(局)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6.召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

    11月16日,陆桂华副部长在杭州市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水土保持工作,听取福建、江西、贵州、海南等四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浙江、上海、江苏、西藏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研讨“十四五”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思路和举措。

17.召开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

    11月17日,水利部在杭州市召开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总结交流“十三五”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分析当前水土流失治理面临的新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沙棘开发管理中心,各流域管理机构、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任务的29个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土保持处(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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