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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 | 珠江水利委员会发布2020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公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3-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流域管理机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在珠江水利网对2020年珠江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2020年,珠江水利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珠江流域片51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贵州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等12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占流域片在建项目的43%,共计发现存在问题45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5条;对云南文山州德厚水库工程、台山核电站一期工程等18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书面检查;督促新建铁路云桂线、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小溶江水利枢纽等18个完建未验收的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对广西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等4个未开工或停工的项目,依托“天地一体化”技术实行跟踪管理。 

 总体来看,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提高,在工程建设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基本能按照批复的水保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较好。同时,部分生产建设项目也存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表土剥离保存、临时堆土和裸露边坡等水土流失敏感点的水土保持措施滞后,未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未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珠江水利委员会将继续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能,重点抓好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着力推动水土保持社会监管向“有实有效”纵深发展,确保《水土保持法》的有效执行。 

(水利部网站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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