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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做好前期工作部署 强化水土保持惠民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印发的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青海省水利厅“十四五”前期工作的部署,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在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支撑上持续发力,近期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2-2023年拟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通知》,对未来2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44平方公里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

  一是强调了思路引领。要求市(州)级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区选择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中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建设任务,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要紧紧围绕“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统筹,科学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促进生态修复和保护,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水土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是强调了优选排序。各项目县要充分把握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按照有利于保护水土资源、有利于防灾减灾、有利于改善生态、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方向择优选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标目标任务,按照“确有需要、确能落地、效益明显”的原则,并与当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选工程效益明显、补短板效果突出的项目。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前期工作质量好,项目区治理措施布局合理,能确保落地实施的项目,优先安排。

  三是强调了质量把控。各州(市)水利水保部门,按照属地管辖职责,加强督导,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目县在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的同时,要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及水平。一是严格筛选设计单位,择优选择。落实好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落实好项目法人代表终身责任制和勘察设计终身责任制。二是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做好公示,向项目区群众讲明项目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管理和管护政策,要广泛听取项目区群众对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与成果管护等方面的意见,做到群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发言权和建议权,并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把群众的合理意见吸收到规划设计中去,确保项目实施时群众支持并积极参与。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治理部 龙晓婷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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