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重拳出击 宁夏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大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7-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水利部于2020年8月部署在黄河流域9省(区)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部门去年完成了部署启动、摸底排查、问题认定工作,排查出2011年以来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六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的生产建设项目750个,违法违规问题1388个。
今年专项整治进入集中整治阶段以来,区市县三级水利水保部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结合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水土保持“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建议意见,通过广泛宣传、集中约谈、领导包抓、现场督办、专人紧盯、联合督导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依法依规整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全面完成专项整治行动阶段任务,取得了重大成果。
全区各级水利部门共召开约谈会24次,约谈企业近400家,召开推进会31次,开展专项督查66次,下发整改通知750份,下发督办函86份,其中,水利厅向有关市、县(区)政府致发协办函5份,向中民投宁夏光伏有限公司、银吴(永宁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等9家建设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指导市、县(区)推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利通区、灵武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红寺堡区共开出13份“重点关注名单”,其中利通区开出了黄河流域9省区水保信用监管“第一单”。水利厅近期又将宁夏哈纳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民光伏宁夏盐池有限公司等7家建设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银川市金风区、灵武市、红寺堡区等县区水务局针对屡督不改的部分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积极联合检察院、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现场督办,聚力攻坚。
截至目前,全区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750个生产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744个,整改率99.2%,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六类1388个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完成1379个,整改率99.4%,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23亿元。除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固原市原州区外,其他24个市、县(区、市)已全部销号清零。随着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显著增强,水土保持法律权威进一步彰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
下一阶段,水利部门将针对各市、县(区)已完成销号的生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紧盯剩余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推动整改,早日销号。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固化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分析日常监管存在的不足,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