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网站 | 青海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收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0年9月,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青海省水利厅在省境内黄河流域开展了2011年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共认定726项生产建设项目存在1298个违法违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青海省水利厅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政治责任,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启动会议,印发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对进度较滞后的地区进行了通报。将专项整治纳入“厅领导分片包干”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明查暗访、督导检查范围,厅领导带队多次开展现场督查和指导工作,尤其对集中整治中的“硬骨头”“钉子户”送法上门,现场督导。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技术指导。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手册,先后举办5期培训班,利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群等交流平台,面向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等开展最新政策法规宣传、咨询答疑活动,持续加强水土保持法“七进”活动,培训干部630余人。针对玉树、果洛等地专业人员严重短缺问题,建立“省级牵头负责+技术团队支撑+地方现场查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各阶段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问题整改。积极对接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修订印发《青海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补偿费缴纳流程》。加强与违法违规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协助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强大震慑。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在信用青海设立了水土保持“两单”公告专栏,将长期不认真履行水土保持义务的5家生产建设单位列入了“重点关注名单”,及时在“水利部水利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青海”等平台曝光。分析研判监管中的短板,起草制定了青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三色评估等规范性文件。
截至今年6月21日,共督促全省编报实施水土保持方案173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73项,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面积89.25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8亿元,1298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此次专项行动,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陈年积案,有效扭转了水土保持监管宽松软的局面,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履责意识得到加强,全社会生态文明“国之大者”理念更加牢固,生态环境保护涉水工作长效机制加速建立。
(水利部网站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