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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全力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9-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21年按照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和防汛工作,从强化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督导等方面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好黄土高原淤地坝防汛和安全运用各项工作,努力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

  一是强化部署,全面开展淤地坝检查排查。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淤地坝安全度汛督查工作方案》,按照“分级负责、重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消除隐患”总体要求,明确了具体督查检查单位和职责任务,对淤地坝督查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汛前自治区水利厅组织成立了督查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分组包盟市的工作方式,结合自治区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淤地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区淤地坝开展全覆盖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一盟一单”形式印发,各盟市汛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安全度汛各项工作。按照《黄委关于做好2021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厅积极部署,落实好文件相关精神,全面夯实全区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防汛责任。各地采取发放“明白卡”、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责任人培训工作。积极与应急部门沟通,加强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审批管理,在重点地区组织应急演练。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推动,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加大汛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力度,及时向淤地坝责任主体和水利部门反馈情况,督促地方举一反三,落实淤地坝防汛度汛各项工作。水利厅分管副厅长2次带队对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淤地坝进行暗访督查,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并解决淤地坝安全度汛存在问题,积极推动各级责任主体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责任落实,积极争取淤地坝维修养护经费和巡查责任人报酬,确保责任人履职到位。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结合全区防汛工作部署,组织做好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重点对前期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持续保持对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的警惕性,切实将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淤地坝度汛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  闫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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