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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监督联动机制 构筑生态安全坚固屏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9-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协作签约

    9月14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在西安签署联合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宏伟、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上中游管理局副局长张来章主持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协作探索流域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河湖保护、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监管,签订两家联合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携手打造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此次签约协作,将充分发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流域协调管理作用和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优势,建立联席会议、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合培训调研、实施联动宣传等机制,在河湖保护、水资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常态化的深度合作。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监督,健全完善黄河上中游流域管理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合执法机制,开启“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治河管水新模式,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在签约仪式上,两家单位联合向黄河上中游各流域管理单位、各省(区)检查机关、河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保护相关部门发出四点倡议:一是全面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大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存在的水土保持、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等突出问题,全力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三是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建立管理监督联动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上中游管理局有关部门,陕西省发改委黄河办、陕西省水利厅有关部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见证签约。

    (黄河报记者:胡少华 通讯员:李欣 王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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