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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11-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转变治理思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天地一体化”严密监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流失率由2016年的6.5%下降到2020年的5.34%,取得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抓住工作重点,转变水土流失治理思路。2016年在福建省率先编制完成《厦门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提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任务,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提供规划保障;根据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方针,及时调整思路,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从坡耕地、果园治理逐步转变到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水源地保护、安全生态水系治理等方面。“十三五”期间,厦门共实施7个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完成安全生态水系建设240多公里,投入资金超5.5亿元,有效控制水源地水土流失,减少入河入库泥沙,改善了水体水质。


 二是强化科学监管,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印发《厦门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厦门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以执法为抓手,综合运用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例会、每年举办一次全市水行政执法培训和水事案卷集中评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十三五”期间,年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300余次,累计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00多份,福建省首家将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总额超过1.5亿元。


 三是织密立体监管网,推开“天地一体化”监管新模式。在福建省最早建立“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卫星遥感监管和无人机、数据采集终端等移动式监管相结合,做到水土保持“强监管、全覆盖”“重点项目精细化管理”,成果数据与全国监督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既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又减轻对企业生产建设活动影响。2019年和2020年,厦门均率先完成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图斑现场核查,严格按水利部和福建省水利厅要求落实违规项目查处,问题整改率100%。


(来源水利部网站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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