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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司研究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任务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1-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月19日,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主持召开视频会议,研究推进水土保持任务落实。水土保持司一级巡视员(正司级)张新玉,政策法规司、水土保持司相关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试点城市和浙江、广东两省水土保持部门关于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等两项涉及 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安排,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试点城市水土保持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涉及水土保持的两项改革事项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深入研究、主动对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任务措施到位、责任成效到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目标,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走深走实。要一体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既要“放得开”“服务好”,也要“管得住”“管到位”。要科学确定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水土保持评估的对象范围、程序流程、内容标准,加快建立完善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健全审批、监管、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特别要在深化协同监管、遥感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定期研究、及时总结,采取有力措施把《意见》涉及水土保持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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