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水利委员会完成2023年度省级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1-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流域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责任,按照水利部工作部署,2023年9月至10月,松辽水利委员会派出3个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督查组以水利部第53号令的执行和遥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应用无人机技术现场检查了3个省批、3个市批和6个县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检查情况;现场核查了6个县(区)18个2022—2023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图斑的认定、查处及整改销号情况;随机抽查了3个省批、3个市批和4个县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资料;查阅了3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档案资料,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
本次督查共发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监管履职中存在的问题14项,其中已督促相关单位完成立行立改的问题11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土保持法、黑土地保护法、水利部第53号令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科学有效指导全省严格、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对标对表完成问题整改,同时聚焦已立行立改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推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水平。
(水利部网站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