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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完成长江流域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12-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有关要求,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管理,指导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7个督查组,于9-11月分赴西藏、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7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组依据《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采用无人机和移动终端,对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现场核查和调阅工程档案资料,重点抽查了21个县(市、区)的22个项目,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与整改建议向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7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狠抓工程进度与质量,工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采取竞争立项、目标考核、调度视频会等多种方式有力推动工程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监督检查组针对部分项目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项目法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在保障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实施,确保完成年度进度目标并早日发挥效益。

(水利部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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